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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林业局主要职责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6-14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经济林发展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苗圃、林业科研所、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和以林产品为主要原料的林产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县林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督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申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审定、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等工作。依据有关法规,负责全县林地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四)主管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濒危和珍稀野生动物物种的管理工作,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县猎枪弹的管理工作。

        (五)对全县木材生产、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木本药材、木本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

        (六)负责林业基金筹集和管理,监督全县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林业基金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和申报,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七)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的培训;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农林能源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外资项目、扶贫开发等组织指导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息来源:息县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息县林业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