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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工作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5-10-13


息县林业用地面积21.5万亩,其中集体林地20.5万亩,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始启动,截止2010年全面完成,并于当年10月份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林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积极探索林改经验,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林业新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置,今年初我县抽调林业技术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林改成果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全面深入地对全县林业局合作社和造林大户进行调研,了解合作社的运行和开展林下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产品的出售及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等,并向他们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在我县开展的重大意义和利民的好处。召开座谈会,综合各方意见,制定了《息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形成文件下发到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前段时间我县林业局局长李伟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到市林改办专门就该《方案》和具体有关工作实施进行学习、探讨。现就我县林业改革实验已经开展和即将要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率先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森林保险投保成本低,个人投保部分比例少,保项宽,保险赔付高,林农易接受,我们计划依县国有林场为试点,先投保一万亩,目前正准备实施。

•二、林权流转和商品林交易

我县用材林资源丰富,在民间私下进行林权流转市场比较活跃,为更好地规范商品用林交易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结合信阳市《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制订了《息县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林权交易平台已完成登录等待省林权交易管理中心授权后即可开展工作,目前已订制林权流转本5000份。

•三、申请设立林业仲裁机构

林改后,新形式下多种多样的林权纠纷开始显现,全县每年协调解决林权纠纷几十起,因此设立林业仲裁委员会迫在眉睫。

•四、探索"三权分置"及"林权要素市场"。

•(一)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探索在坚持集体林地、集体所有权、农民承包集体林地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基础上,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平原模式,为经营者和造林大户提供使用权抵押、担保、融资等权能。

把全县20个乡镇分为东、西、南、北四个片,调查掌握林木交易价格,在林权交易中心公开对外发布,方便农民咨询,更好地服务林农。

信息来源:息县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息县林业局管理员